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题目
【多选题】

赵某是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 若赵某被法院判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

B: 若赵某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取得赵某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C: 若赵某转为普通合伙人,其必须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限制,赵某可以不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法》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根据上述规定,赵某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行为能力,不必然丧失合伙人资格,故A项错误。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故B项表述正确。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C项正确。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故D项正确。

答案选 BCD

有疑问?
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
相关题目
1、赵某是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2、2017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8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赵某为唯一继承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中,赵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的有(    ) 3、2017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8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赵某为唯一继承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中,赵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的有(    ) 4、2011年5月,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20万元,钱某、孙某为有限合伙人,各出资15万元。2012年,甲企业向银行借款50万元,该借款于2015年到期。2014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赵某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孙某转变为普通合伙人。2015年,甲企业无力偿还50万元到期款,合伙人就如何偿还该借款发生争议。下列关于赵某、钱某、孙某承担述50万元借款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5、2011年5月,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20万元,钱某、孙某为有限合伙人,各出资15万元。2012年,甲企业向银行借款50万元,该借款于2015年到期。2014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赵某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孙某转变为普通合伙人。2015年,甲企业无力偿还50万元到期款,合伙人就如何偿还该借款发生争议。下列关于赵某、钱某、孙某承担述50万元借款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6、赵某、钱某、孙某各出资5万元开办一家经营餐饮的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期限为5年,甲企业经营期间,孙某提出退伙,赵某、钱某表示同意,并约定孙某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后甲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甲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合伙人对于孙某是否承担退伙前甲企业形成的债务发生争议。下列关于孙某对于该债务是否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7、2011 年 5 月,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 20 万元,钱某、孙某为有限合伙人,各出资 15 万元。2012 年,甲企业向银行借款 50 万元,该借款于 2015 年到期。2014 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赵某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孙某转变为普通合伙人。2015 年,甲企业无力偿还 50 万元到期款,合伙人就如何偿还该借款发生争议。下列关于赵某、钱某、孙某承担述 50 万元借款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8、赵某、钱某、孙某各出资5万元开办一家经营餐饮的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期限为5年,甲企业经营期间,孙某提出退伙,赵某、钱某表示同意,并约定孙某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后甲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甲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合伙人对于孙某是否承担退伙前甲企业形成的债务发生争议。下列关于孙某对于该债务是否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9、赵、钱、孙、李共同投资设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赵、钱为普通合伙人,孙、李为有限合伙人。后因该合伙企业长期拖欠供货商货款,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10、赵某、钱某、孙某各出资 5 万元开办一家经营餐饮的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期限为 5 年,甲企业经营期间,孙某提出退伙,赵某、钱某表示同意,并约定孙某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后甲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甲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合伙人对于孙某是否承担退伙前甲企业形成的债务发生争议。下列关于孙某对于该债务是否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资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