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 6 月销售免税商品取得价款 20000 元,销售非免税商品 取得含税价款 90400元。当月购进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上的 税款合计为 10000 元,其中有 2000 元进项税额对应的原材料用于免税商品的生产;5000 元进项税额对应的原材料用于非免税商品的生产;对于其他的进项税额对应的购进部分,小吉公司无法划分清楚其用途。该公司本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A: 5600
B: 3000
C: 6600
D: 8600
【考点】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解题思路】 对于划分不清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部分是销售非免税商品销售额对应的那部分,以应税产品不含税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占比确定。
【具体解析】
销项税=90400/(1+13%)×13%=80000×13%=10400元;
可抵扣的进项税=5000+ ( 10000-2000-5000 ) × 80000/ ( 20000+80000 ) =5000+3000 × 8/10=7400 元 ;
应纳税额=10400- 7400=3000 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