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题目
【单选题】

A国一居民企业在B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250万元,设在B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60万元。分公司按40%的税率向B国缴纳所得税24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30%,实行限额抵免法。计算该居民企业应向本国缴纳所得税额( )万元。

A: 55

B: 60

C: 70

D: 75

答案解析

【考点】境外所得税收管理

【解题思路】先计算国外分公司的抵免限额,再与实缴税额比较,最后计算应在境内缴纳税额。

【具体解析】

(1)B国分公司抵免限额=60×30%=18(万元)
(2)由于抵免限额(18万元)<实缴税额(24万元),允许抵免的税额=18(万元)
因此,应向本国缴纳所得税额=(250+60)×30%-18=75(万元)

答案选 D

有疑问?
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
相关题目
1、【1203044】甲国一居民企业在乙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250万元,设在乙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60万元。分公司按40%的税率向乙国缴纳所得税24万元。甲国所得税税率为30%,实行限额抵免法。计算该居民企业应向本国缴纳所得税额( )万元。 2、A国一居民企业在B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250万元,设在B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60万元。分公司按40%的税率向B国缴纳所得税24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30%,实行限额抵免法。计算该居民企业应向本国缴纳所得税额( )万元。 3、A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100万元,设在B国的分公司所得60万元。分公司按40%的税率向B国缴纳所得税24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30%。采用限额抵免法计算A国应征所得税额是()。 4、A国一居民企业在B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250万元,设在B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60万元。分公司按40%的税率向B国缴纳所得税24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30%,实行限额抵免法。计算该居民企业应向本国缴纳所得税额( )万元。 5、某日本企业(实际管理机构在日本)在中国北京设立分支机构,2019年该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取得不含增值税咨询收入1000万元;在上海为某公司培训技术人员,取得上海公司支付的不含增值税培训收入200万元;在美国洛杉矶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所得300万元。2019年度该境内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收入总额为(  )万元。
资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