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下载APP
当前位置: 会计网 考试国内高级经济师正文

2024高级经济师问答题:国际重复征税

2024-03-13 16:29  责编:哆啦  浏览:457
来源 会计网
0

  高级经济师考试题量并不大,都是主观题,这里小编整理了2024高级经济师问答题:国际重复征税,一起来练习看看吧!

2024高级经济师\n问答题:国际重复征税

  【问答题】

  L公司是甲国居民纳税人,2013年度的所得为100万元,其中来自甲国所得80万元,来自乙国所得20万元。甲国实行居民管辖权,所得税税率为30%,对境外所得实行扣除法;乙国实行地域管辖权,所得税税率为20%。计算L公司2013年度在甲国应纳所得税税额。

  题目解析:

  在乙国应纳税额=20×20%=4万元;

  在甲国应纳税所得额=100-4=96万元;

  在甲国的应纳税额=96×30%=28.8万元。


进一步了解:
文章版权会计网kuaiji.com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相关问题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适用免税政策问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十八)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1.纳税人提供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2.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规定执行。3.委托方索取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四)》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运输工具所有人、运输工具承租人或运输工具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情况下,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2021年12月08日
扫码关注“ 会计小助手公众号
点击菜单“
XXXX ”→订阅即可
(微信需绑定公众号才能成功接收提醒)
2021注会报名入口开通后,将及时给您发送微信通知
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