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购买了一块土地和厂房用于项目建设,共4000 万元,具体价格无法拆分开。近期对方把房产证(含土地)过户给我司。账务上4000 万元如何拆分到土地使用权和厂房,计入什么科目?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第六条规定,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因此,无法拆分的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应全部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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