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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2021-11-14 14:51  责编:小玲  浏览:1017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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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折旧方法的选择应当遵循可比性原则,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那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固定资产折旧分录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分录

  不论是按会计准则还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均为如下: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销售费用——折旧费

    制造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xx

  什么是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什么是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国家规定的有关环保费用、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累计折旧是什么?

  累计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应在该资产受益期间内所摊销的金额。累计折旧账户属于资产类的备抵调整账户,它与一般资产账户的结构刚好相反,累计折旧是贷方登记增加,借方登记减少,余额在贷方表示累计计提折旧的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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