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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终止确认怎么做会计分录?

2021-08-16 16:28  责编:64496  浏览:1147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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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一项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此时不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与确认条件,应当予以终止确认。固定资产终止确认时,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固定资产终止确认分录

  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会计分录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发生的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出售收入和残料等的处理

  借:银行存款

        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4、清理净损益的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固定资产折旧相关知识

  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

  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提取折旧的依据和方法:

  1、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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