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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区别

2022-07-29 15:13  责编:东余  浏览:8755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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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政府债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即普通债券,与专项债券即收益债券。两种债券的主要区别在于债券发行的目的和用途不同、偿还途径与安全性两方面。

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区别

  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不同点

  1、债券发行的目的和用途不同:一般债券是政府为缓解经费不足发行的,资金可用范围更加广泛,投资也更为多元化;专项债券有固定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项目,不能随意用于其他地方。

  2、偿还途径和安全性不同:一般债券是地方政府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一般债券是政府背书,更加安全可靠;专项债券的还款是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

  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是什么?

  一般债券是按照债券的一般还本付息方式所发行的债券,通常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等。

  专项债即专项债券,是属于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是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有什么优点?

  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可以有效解决地方政府财政吃紧的问题。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地方人大通过的发展规划,更加灵活地筹集资金以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由于地方政府拥有自筹资金以及自主发展的能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将会更加成熟,地方人大在监督地方政府方面将有更高的积极性。

  什么是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指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债券,具体包括证券公司债券、保险公司次级债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券等。由于金融机构资信等级较高,违约风险也相对较小,具有较高的安全性,通常金融债券的期限为3到5年,票面利率略高于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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