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为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投资设立。2×17年1月1日,乙公司增资扩股,甲公司出资450万元取得乙公司30%股权并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出资协议约定甲公司分三次平均缴付出资款,缴付日期分别为:2×17年1月1日,2×17年7月1日,2×18年1月1日;并约定从2×17年1月1日起,甲公司按认缴比例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甲公司投资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为1600万元。2×17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9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20万元。甲公司拟长期持有对乙公司的投资。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2×17年对乙公司投资相关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