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一般要求包含质量控制责任、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以质量为导向的人力资源管理等。 (一)质量控制责任 1.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对质量控制负有管理责任,具体包括:制定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建立与质量、风险控制相适应的管理组织结构;选定项目负责人。 2.税务师事务所的管理层,不仅是质量控制制度的制定者,而且是质量控制的执行者、培训者。3.税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对服务成果的质量承担最终责任;项目其他成员为其完成的工作质量承担责任。 税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有时会委派专门人员负责项目质量的控制,但这并不减轻、更不替代项目负责人对服务结果质量承担的最终责任。项目负责人仍然是服务结果质量最终责任人。 (二)职业道德规范 独立性是税务师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税务师执业的独立性既包括实质性独立,还包括形式独立。 (三)人力资源 税务师事务所要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人员选聘、培训、业绩评价、薪酬、晋升、奖励与惩罚制度体系。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在实际取得的预收款以及合同约定的收款日,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先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但会计上应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核算收入和成本 1、 取得预收账款时开具增值税发票: 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税率)×税率。按规定预交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2、外购建筑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法扣税凭证: 借:库存材料等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3.领用建筑材料、支付分包价款时: 借:工程施工--成本(材料),贷:原材料。借:工程施工--成本(分包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建筑材料等若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应于领用时转出进项税额:借:工程施工--成本(材料等),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每月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贷:主营业务收入 5.结算工程价款时开具增值税发票: 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延长2月份申报期限。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税务总局决定再次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除湖北省外,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至2月28日(星期五) 二、受疫情影响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应对其书面说明的正当理由的真实性负责。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