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82条规定,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不能转增资本(股本)。准备项目包括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资产评估增值、股权投资准备三项。另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64号),关联交易差价也不得用于转增资本。除上述外,资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均可用于转增资本。资产评估增值,在未实现时,暂记入"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待该项资产发生对外交易,产权实际变动时,企业再将实现部分转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人"科目。
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时,其实就是相当于票据持有人,把票据当作质押物质押给了银行,而银行提供了相应金额的贷款。这个时候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实际贴现时的财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相当于从银行获得贷款) 票据到期承兑无误后的财务处理: 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票据(相当于用钱归还了贷款) 不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时,就是说持票人直接把自己收款的权利转让给了银行。这个票据代表的权利,不管银行是不是能按期收回来,和原来的票据持有人,都没有关系了。这个时候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相当于把自己的债权转让给了银行)
按《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规定,建议计入在建工程,改建完成后再转入固定资产。规定内容如下:(二)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 1.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 通常情况下,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固定资产己计提折旧,借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等后续支出,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固定资产改建、扩建等完成交付使用时,按照在建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