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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防疫工作人员的补贴和奖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2020-02-14 12:46  责编:溪溪  浏览:4963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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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助力疫情防控工作至关重要。我们每天出入小区门口,都可以看到防疫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登记工作。对于防疫工作人员所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贴和奖金,需要缴纳个税吗?接下来随着会计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疫情期间防疫工作人员的补贴和奖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疫情期间防疫工作人员的补贴和奖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答案是不需要。根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相关规定:

  对于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所取得的临时性工作标准和奖金,个人所得税享有免征的税收优惠。即:疫情期间,防疫工作人员依法所得的工作补贴和奖金,不需要缴纳个税。

  举个常见的例子:

  比如疫情期间,小区防疫工作人员主要工作就是对出入行人进行体温检测,负责人员登记工作。他们每天能够获得200元的补助。则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可得:他们所取得的200元工作补助,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相关政策规定: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 号)规定,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 号)明确规定:疫情期间,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相关医务人员,中央财政部将按照每人300/天的标准给予工作补助。对于其他疫情防控相关医务人员及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部将以每人200/天的标准发放工作补助。

  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 300 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 200 元予以补助。

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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