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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销售额如何计算?

2021-01-04 17:23  责编:小周  浏览:2267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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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适用从价计税办法的,以其销售额为计税依据。那么消费税怎么计算销售额?

消费税的销售额计算方法

  消费税是怎么计算销售额的?

  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是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其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税销售额=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其中,价外费用包括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等费用,但不包括向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没有扣除向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或者由于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将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应剔除对应的增值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

  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是什么?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l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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