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下载APP
当前位置: 会计网 税务涉税会计正文

按新《资源税法》规定享受税收优惠需要备案吗?

2020-09-17 14:10  责编:小姚  浏览:407
来源 会计网
0

  新《资源税法》今年9月1日施行。如果企业适用《资源税法》中享受免减税优惠的条件,在报税前是否需要先去税务机关申请备案?

资源税法施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对资源税优惠事项留存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资源税法》政策要点!

  因此,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如果享受资源税税收优惠,可以自行判别进行申报,不需要先去税局备案。相关资料需要留存备查即可。

  资源税纳税期限: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文章版权会计网kuaiji.com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扫码关注“ 会计小助手公众号
点击菜单“
XXXX ”→订阅即可
(微信需绑定公众号才能成功接收提醒)
2021注会报名入口开通后,将及时给您发送微信通知
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