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下载APP
当前位置: 会计网 税务所得税正文

第二套房子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2021-01-28 11:01  责编:小霞  浏览:5487
来源 会计网
0

  某家庭已购买了一套小户型住房,此贷款已还清,之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那么 2020年再贷款购买第二套小户型房产,是否可以享受每月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第二点,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又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综上,如果纳税人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的贷款支出,则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但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特别提醒:关于是否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建议咨询贷款银行。

文章版权会计网kuaiji.com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相关课程

扫码关注“ 会计小助手公众号
点击菜单“
XXXX ”→订阅即可
(微信需绑定公众号才能成功接收提醒)
2021注会报名入口开通后,将及时给您发送微信通知
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