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下载APP
当前位置: 会计网 税务涉税会计正文

房租和物业收费超过50%的纳税人是否可以加计抵减15%?

2021-02-02 19:15  责编:小霞  浏览:1321
来源 会计网
0

  公司2020年的收入中,房租和物业费收入共占总收入47%,其中房租收入为大头;房租和物业收入、转售水电收入共占总收入比为50.5%。公司2021年能否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

房租和物业

  答:根据《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第一条的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15%的进项税额。

  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而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的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房租是不动产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属于现代服务下的商务辅助服务中的企业管理服务;而转售水电是货物销售;以上都不属于生活服务。

  因此,根据描述,经企业收入比例测算可知,企业无法满足生活服务收入占比50%以上的规定,故不可以享受15%加计抵减的政策。

  但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第七条的规定,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这里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而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和不动产租赁属于现代服务。如果可以满足占比50%以上,则可以享受加计10%抵减的政策。

进一步了解:
文章版权会计网kuaiji.com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相关课程

一般纳税人取得农产品发票加计扣除如何填写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取得农产品发票加计扣除时,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对纳税人取得的某些特定发票(如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税额,除了可以正常抵扣外,还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额外扣除一部分税额。   以下是一般纳税人取得农产品发票加计扣除时填写申报表的基本步骤:   1.了解加计扣除政策:首先,需要详细了解农产品发票加计扣除的具体政策规定,包括适用的条件、加计扣除的比例和计算方法等。   2.准备相关资料:在填写申报表之前,应当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财务资料,包括农产品发票、销售额、进项税额等相关信息。   3.填写申报表:根据当地税务局的要求,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对于农产品发票加计扣除,可能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   -销项税额:填写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税额。   -进项税额:填写企业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所支付的税额,包括农产品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加计扣除额:根据加计扣除的政策规定,计算额外的扣除额,并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通常,这一部分会在申报表的附表中体现。   4.注意申报时间和期限:确保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完成申报工作。农产品发票加计扣除的申报时间可能与常规一般纳税人有所不同,因此需要特别注意税务局的具体通知。   5.核对信息:在提交申报表之前,仔细核对所有填写的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提交申报表:将填写好的申报表提交给当地税务局。现在很多地方都支持电子申报,可以通过税务局的在线系统进行提交。   7.保存记录:保留好所有与税务申报相关的记录和凭证,以备日后查询或核查。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报流程和表格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在填写申报表之前,最好咨询当地的税务局或聘请专业的税务顾问,以确保符合当地的税务规定和要求。
扫码关注“ 会计小助手公众号
点击菜单“
XXXX ”→订阅即可
(微信需绑定公众号才能成功接收提醒)
2021注会报名入口开通后,将及时给您发送微信通知
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