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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城建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1-06-21 17:05  责编:小芳  浏览:626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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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一种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基础的流转税,它的征收范围比较广,包括市、县、建制镇等,那么应交城建税账务处理怎么做?

应交城建税分录

  应交城建税会计分录

  ①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②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税率

  ①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②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③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以上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一般来说,纳税人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地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也与增值税、消费税发生时间一致。)

  公式: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对于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不予以退还)

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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