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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收入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2021-07-15 17:50  责编:小玲  浏览:864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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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那么免税收入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免税收入分录

  免税收入的会计分录

  收入直接减免增值税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企业所得税免税做分录:

  借:所得税费—当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当期所得税费用

  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的区别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属于不同的概念,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而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不征税收入是由于从根源和性质上,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这些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

  如政府预算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而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

  如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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