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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2021-07-29 22:10  责编:小吟  浏览:843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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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的资金的来源,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如何写会计分录?

城建税分录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账务处理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合计数*税率计算缴纳)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反映的是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等

  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期末余额应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什么是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又被称之为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原则上讲,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中任一税种的纳税人都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

  一、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同时缴纳。

  二、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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