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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结业证书就能填报“继续教育”专扣了吗?

2023-05-23 9:46  责编:杨子  浏览:667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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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纳税人需要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或者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列明的职业资格,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其中不包含已经取得职业资格后为保持专业技术水平而每年发生的继续教育支出,常见的参加没有证书的兴趣培训如执业医师、教师、会计从业人员参加行业、职业规定的教育培训,均不属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范畴。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会计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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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与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扣除的六项额外支出。这六项支出包括:   1.子女教育   2.继续教育   3.大病医疗   4.住房贷款利息   5.住房租金   6.赡养老人   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与扣除操作通常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也可以在预扣预缴环节进行。以下是具体操作步骤:   1.选择扣除方式:您可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者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2.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您选择的扣除项目,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子女教育的学校证明、继续教育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大病医疗的相关医疗费用票据、住房贷款利息的贷款合同、住房租金的租赁合同、赡养老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3.填写申报表:在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提交申报: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报。如果您选择了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还需要将相关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   5.税务机关审核:税务机关会对您提交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您的专项附加扣除就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通常在每年的特定时间内进行,例如2022年度的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如果您在操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的热线电话1236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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