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策规定,“网络直播平台”10月起要按规定报送涉税信息。在实际经营中,网络直播平台通过其他平台企业向主播付款的,网络直播平台和其他平台企业应该如何报送涉税信息呢?

首先,网络直播平台通过其他合作互联平台企业,向网络主播支付相关收入款项的,网络主播既是直播平台内的从业人员,也是其他互联网平台内的从业人员,具体报送哪些信息要根据支付方式确定。
如果网络主播取得的货币、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由网络直播平台直接支付到主播个人账户(含在该直播平台上的虚拟账户)的,网络直播平台企业应按规定报送网络主播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如果网络主播取得的货币、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通过其他互联网平台支付的,网络直播平台企业应当报送网络主播的身份信息,其他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报送网络主播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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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税务总局新媒体、广东税务,会计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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