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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单选题】

某企业2016年签订2份合同:一是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两年后合同到期时一次收取利息,当你已将其中40万元利息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二是商标使用权合同,合同约定商标使用期限为4年,使用费总额为240万元,每两年收费一次,2016年第一次收取使用费,实际收取120万元,已将60万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上述业务的纳税调整额为()万元。

A: 40

B: 60

C: -20

D: 20

答案解析

(1)利息收入应调-所得额40万元(2)商标使用权收入应调增+所得额60万,纳税调整额=-40+60=+20(万元)

答案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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