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9年签订2份合同:一是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两年后合同到期时一次收取利息,当年已将其中40万元利息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二是商标使用权合同,合同约定商标使用期限为4年,使用费总额为240万元,每两年收费一次,2019年第一次收取使用费,实际收取120万元,已将60万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上述业务的纳税调整额为()万元。
A: 40
B: 60
C: -20
D: 20
(1)利息收入应调-所得额40万元(2)商标使用权收入应调增+所得额60万,纳税调整额=-40+60=+20(万元)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