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租赁合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乙公司—台机器设备,专门用于生产A产品,租赁期为6年,年租金为80万元。因A产品的使用会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甲公司一直未能生产该产品。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经济业务影响甲公司2010年度利润总额的金额是( )万元。
甲公司2014年初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250万元,2014年亏损70万元,2015年亏损30万元,2016年到2018年的税前利润每年均为0,2019年公司实现税前利润300万元。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均为10%。公司董事会提出2019年度分配利润70万元,但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假设公司2014~2019年不存在纳税调整和其他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事项,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019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万元。
2015年7月1日,甲公司对外提供两份为期均为1年的劳务合同。第一份合同金额300万元,2015年度发生的劳务成本为160万元,预计已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得到补偿的金额为120万元。第二份合同金额100万元,2015年度发生的劳务成本为60万元,因客户陷入严重财务危机,预计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假设2015年均无法可靠地估计两份合同的劳务结果,则甲公司2015,年度该两份劳务合同应确认的收入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