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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符合cma领证条件吗

2022-12-01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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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税务工作的人员是否符合cma的拿证条件,具体应当根据税务工作人员是否完成了cma考试和完成两项认证工作进行确定。cma考试目前未针对考生的工作行业设立相应的报名要求,即税务工作人员可以随时报名参加考试,而两项认证工作指学历教育背景认证和工作经验认证,学历教育背景认证包括:

  1、持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院或大学的三年制大专(包括自考、函授、脱产和业余等群体);

  2、持有教育部认可的学士学位证书;

  3、持有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

  4、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认证的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认证的全国通用中级或高级会计师证书(中高级会计职称证书)。对于ACCA全面合格的考生符合CMA学士学位的教育要求。

  关于工作经验的认证,考生需要具备2年连续的(非累计)在管理会计或者财务管理领域中的工作经验。工作经验可以在考试通过后7年时间内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在合格通过考试后,若不满足学历教育背景认证条件和工作经验条件的,则无法申请证书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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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2020年9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准备2020年度开始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我司2020年度也必须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规定:一、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二、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第四条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2021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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