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下载APP
当前位置: 会计网 专业问答会计正文
来源 会计网
0

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是否可以对冲

2023-12-01 23:42
919 浏览

  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可以对冲。只要对冲的对象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就可以这样对冲,也就是说,“其他应付款-个人”与“其他应收款-个人”为同一人,可以分录对冲核销。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文章版权会计网kuaiji.com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扫码关注“ 会计小助手公众号
点击菜单“
XXXX ”→订阅即可
(微信需绑定公众号才能成功接收提醒)
2021注会报名入口开通后,将及时给您发送微信通知
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