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不动产分为出租住房和非住房两种情况,主要涉及增值税、附加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具体情况如下:
1、增值税:出租非住房情况下,增值税征收率为5%,出租住房情况下,增值税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征收;个人无论出租住房还是非住房,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教育费、地方教育费和城建税:出租住房及非住房情况下,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费2%,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分为7%、5%、1%。个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30万元以下)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房产税:个人出租非住房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个人出租住房的,按租金收入的4%税率征收房产税。
4、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印花税:个人出租住房的,免征印花税;出租非住房的印花税一般是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6、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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