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5日,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总承包人乙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10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对甲公司的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 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 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
D: 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解析】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办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