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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责令限改期限缴纳税款需要处罚吗?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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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税务局发了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到11月5号前要缴纳剩余欠的112万税款。但是企业超出了责令限改期限,11月14日才把剩余的112万税款清缴,同时缴纳了滞纳金。请问这样还需要处罚吗?征管法律依据是什么?
会计网用户170 1年前 · 发起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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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王家权 1年前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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