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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总公司教育经费不够用,可以分公司少提,总公司多提吗?能够保证整个公司教育经费计提不超比例。?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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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煎包 3年前 · 发起提问
会计网金牌专家解答

你的观念有错误哈,不是计提,应该是实际支付的教育经费才可以税前扣除。当然,分公司超支的,在总公司合并汇算时可以按统一的比例扣除

王家权 3年前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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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问题

分公司无法人资格,负责人转入借款,这部分借款可以作为总公司注册资本吗?分公司负责人与总公司法人非同一人,但分公司是总公司股东?
转给总公司才能做完总公司的实收资本,转给分公司只能挂其他应付款-法人
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公司,是发放工资,缴纳社保,个税,残保金工会费,分公司收到总公司的款,如何入帐?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A公司是总公司,下属分公司都不是独立核算。收到发票抬头为A公司X分公司的发票,那总公司A公司可以用这个发票入账吗?
可以入账,因为子公司未独立核算
老师,我们是分公司,分公司所有费用都是总公司银行支付,费用需要分公司做账,应该怎么做呢?
借方:相应的费用科目 贷方: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分公司和总公司汇算清缴,所得税怎么算?
您好, 总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分摊情况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三章总分机构分摊税款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具体规定如下: 相关规定: 《国税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第三章 总分机构分摊税款的计算 第十三条 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第十四条 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第十五条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除出现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和第十六条第二、三款情形外,当年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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