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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合作开采陆上、海洋石油资源是否需要征收资源税?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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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ie 3年前 · 发起提问
会计网金牌专家解答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6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应当依法纳税。”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7号)第十条规定:“参与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国企业、外国企业,都应当依法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规定:“第十五条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的企业依法缴纳资源税。2011年11月1日前已依法订立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合同的,在该合同有效期内,继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矿区使用费,不缴纳资源税;合同期满后,依法缴纳资源税。”

马老师 3年前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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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问题

自产农产品,经过包装后对外销售,是否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经过包装后的自产农产品还是属于自产的农产品。建议您参考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lt;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gt;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赔偿款是否需要交税?
损坏的东西赔偿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哈,开收据即可
关于我公司采购人员为合作实体店采购物品的处理办法?
跟实体店采购,最好签个委托代购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比方说,价款是否加价?在执行代购业务时保留相关证据作为会计凭证的附件,比方说,卖家的发货清单。
发生打款后退款的情况,是否需要记账?
只记录最后一笔打款和每次支付的手续费
农民专业合作制造费用问题?
同学,你好。一、没有加工,也要核算成本,因为采购再销售,就是商贸企业,也是需要核算成本的。 二、加工业有制造费用、生产成本核算成本,其他行业也有制造费用、生产成本(或开发成本、农业生产成本、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等核算成本; 三、制造费用用于归集不能归归集到特定产品的成本,需要进行分摊计入这些生产产品的成本中去的费用,如折旧费、管理车间的厂长的工资、福利费等。

相关问题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产品中包含外购应税产品的,在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时,能否对外购部分作相应扣减?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明确,纳税人外购应税产品与自采应税产品混合销售或者混合加工为应税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准予扣减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当期不足扣减的,可结转下期扣减。纳税人应当准确核算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未准确核算的,一并计算缴纳资源税。纳税人核算并扣减当期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购进数量,应当依据外购应税产品的增值税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对外购应税产品扣减的计算方法进行了明确和细化,规定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或者以外购选矿产品与自产选矿产品混合为选矿产品销售的两种情形,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直接扣减外购原矿或者外购选矿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的情形,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按照该公告规定的方法计算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
2021-12-14 1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