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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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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不知名的小卒 4年前 · 发起提问
会计网金牌专家解答

是的。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目前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章小荟 4年前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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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问题

我公司员工丢失了一张铁路车票。在这种情况下,用什么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应以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依据。如果丢失票据,你需要从开票方取得补办票据,作为抵扣依据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下面的截图,可以当个体户报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抵扣凭证吗?
网上购物,必须取得店铺开具的发票方可税前扣除。订购机票,必须取得载明旅客身份信息行程单。
外购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外购不动产,既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又用于可抵扣项目的,该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不用按照比例进行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