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是甲、乙、丙、丁学习质权时的总结,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
A: 甲认为汇票可依法作为质权的标的
B: 乙认为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可依法作为质权的标的
C: 丙认为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依法作为质权的标的
D: 丁认为应收账款可依法作为质权的标的
【解析】选项B:可以依法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