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题目
【单选题】

大和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A银行借款100万元,B银行借款300万元,C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C银行与A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B银行并不知情。因大和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 A银行100万元、B银行300万元、C银行200万元

B: A银行得不到清偿、B银行100万元、C银行500万元

C: A银行得不到清偿、B银行300万元、C银行300万元

D: A银行100万元、B银行200万元、C银行300万元

答案解析

【考点】抵押权的实现

【解题思路】 掌握抵押权的实现规则

【具体解析】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顺位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1)如果不变更抵押权的顺序,B行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为300万元;(2)A银行和C银行交换抵押权的顺位时,未经B银行的书面同意,不得对B银行产生不利影响。因此,B银行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仍为300万元,剩下的300万元给C银行(C银行通过交换,其抵押权的顺位已经优先于A银行)。

答案选 C

有疑问?
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