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评审需要继续教育。根据官方文件《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经济专业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高级经济师继续教育要求
各省基本遵循基础标准如下:(具体以各省公告为主)
公需科目学时:每年不少于30学时
公需科目为所有专业技术人员通用课程,2026年全国主流学习主题围绕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新质生产力、法治与职业道德四大方向,由各省人社官方继续教育平台统一开设,线上免费学习为主。
公需课学时仅可在本省官方系统登记,第三方机构课程不计入评审有效学时。
专业科目学时:每年不少于60学时
专业科目为经济类专属课程,贴合高级经济师评审专业方向,涵盖财税、工商管理、金融、人力资源、产业经济等细分领域政策、实务、前沿理论。
线下行业研修、经济学术论坛、专业课题研究、发表经济类论文,均可按当地折算规则抵扣专业科目学时。

高级经济师继续教育如何参加?
全国不同地区的继续教育组织方式并不统一,部分地区的继续教育由当地人社局统一组织开展,还有部分地区则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参与方式建议考生直接咨询当地人社局。
以安徽省为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的“专题专栏”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s://hrss.ah.gov.cn/zxzx/ztzl/),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后点击“前往培训平台”,任意选择安徽开放大学(科目一)、安徽大学(科目二)、安徽农业大学(科目三)、安徽理工大学(科目四)4个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平台后注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