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个人申报安排在7月7日—7月30日,单位审核推荐时间是7月7日—8月6日。

与北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及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均可参加本市职称评价。
| 阶段 | 时间 | 核心任务 |
| 个人网上申报 | 7月7日—7月30日 | 登录系统填写信息并提交 |
| 单位审核推荐 | 7月7日—8月6日 | 单位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 |
| 评审服务机构审核 | 7月7日—9月17日 | 材料补正、退回修改 |
| 个人缴费 | 审核通过后规定时间 | 网上缴费,逾期视为放弃 |
| 答辩评审 | 12月初前 | 高/中级职称须现场答辩 |
| 验收公示 | 评审结束后 | 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
| 领取电子证书 | 公示无异议后 | 分批核发电子职称证书 |
个人网上申报7月30日截止,单位审核推荐8月6日截止。大家一定要注意时间,不要错过!
个人申报
7月7日(周二)—7月30日(周四),申报人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个人办事”栏目,选择“职称评审”模块,注册登录后,进入“北京市职称评审服务平台”,选择“我要申报”。
单位审核推荐
7月7日(周二)—8月6日(周四),申报人联系参保单位进行审核推荐。
评审审核
7月7日(周二)—9月17日(周四),评审服务机构完成首次审核。
个人缴费
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在评审服务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视为放弃申报。
评审答辩
答辩前,评审服务机构通过短信告知申报人答辩事宜,收到短信通知的申报人,及时登录系统,下载答辩通知书,按照通知书要求参加答辩,12月初,各评审服务机构完成答辩评审工作。
身份及学历相关材料
身份证:提供申报人有效身份证件,用于确认身份信息。
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证明申报人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
中级职称证书:提供经济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已取得中级职称且符合申报高级经济师的资历要求。
工作相关材料
聘书或聘用合同:提供现单位的聘书、聘用合同或聘用证明,证明申报人在相应岗位上任职。
工作证明:提供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工作单位、职务、工作时间等,可辅助证明工作经历。
在职在岗证明:需提供与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或由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
考试及继续教育材料
《高级经济实务》考试合格证书: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评结合,需提供该科目的考试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证明:大部分地区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北京通常要求申报人完成一定学继续教育证明:大部分地区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北京通常要求申报人完成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论文论著材料:一般要求申报人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著作或论文,通常需发表1-4篇,文章字数在2000-5000字左右,且需发表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学术刊物上,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业绩成果材料
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材料:如作品、奖励证书、业绩证明等,需真实地反映申请人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成果。
项目贡献材料:作为专业技术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以及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的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
其他材料
高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需填写并提交该表格,其中1份须为原件,包含个人基本情况、学历、职称等信息。
推荐信:通常需要提供两名高级职称或以上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人应对申报人的专业能力和工作表现等进行评价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