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下载APP
当前位置: 会计网 会计实务会计学习正文

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税会处理区别很大!

2020-09-06 20:53  责编:杨子  浏览:757
来源 会计网
0

  有的地方表面上已经过了立秋,却连发60多条高温预警……

高温预警1.png

高温预警2.png

  而说到高温预警,除了热热热之外,对于我们会计人来说,“高温津贴”也是一个必须关注的话题。

  想必也有不少其他部门的同事向会计咨询过“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的问题,很多人以为“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同一回事,但实际上,这两者大有不同。

  基本概念

  高温津贴:指企业发放给在35°以上高温天气里从事室外工作的职工或在33°以上高温环境里工作的职工的劳动津贴。

  防暑降温费:一般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暑期福利补贴。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都是发放给职工的补贴,区别主要在于:

  1、发放对象不同


  根据上述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并不是每一个职工都可以领取。

  由上述规定可知,防暑降温费是每一个职工都可以领取的季节性的福利补贴。

  在高温天气里从事室外工作的职工或在高温环境里工作的职工,既可以领取高温津贴,也可以领取防暑降温费。而在其他环境里工作的职工,只能领取防暑降温费。

  2、支付方式不同

  有些同事会问,高温津贴只能是现金吗?没有清凉饮料之类的补贴吗?会问到这个问题的人,一般也是将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混为一谈了。

  高温津贴只能以现金形式发放,不能以实物抵扣。而防暑降温费既可以发放现金,也可以发放实物,例如清凉饮料、防暑药品等。

  如果你们公司给符合条件的员工同时发放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就可以既有现金、也有实物补贴啦。

  3、高温津贴与防温降暑费的账务处理

  按照规定,高温津贴要计入工资总额,但应当作为一种特殊津贴发放,同时,不得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而防暑降温费则作为职工福利支出进行核算。

  例如:A公司共有员工100人,其中普通职工共有90人,管理人员共有10人。2020年7月,A公司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向全体员工发放了防暑降温费共20000元,同时,对在户外工作的40名职工发放了7月的高温津贴8000元。相关的会计分录应该这样做:

  在计算应发放的高温津贴时:

  借:生产成本 8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津贴 8000

  实际发放高温津贴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津贴 8000

    贷:银行存款/现金 8000

  在计算应发放的防暑降温费时:

  借:管理费用 2000

     生产成本 18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0000

  实际发放防暑降温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0000

    贷:银行存款/现金 20000

  4、税务处理

  企业按照规定标准,向职工发放的高温津贴,由于是纳入工资总额来计算的,因此,可以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而防暑降温费是计入职工福利费的,不能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只能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进行税前扣除。

  也有不少人问到,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上文我们知道,高温津贴时计入工资总额的,因此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来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按照相关规定,防暑降温费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因此,同样也需要并入职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的内容了,本文为大咖说税公众号原创首发,作者:阿圆圆。如需引用或转载请联系授权。@大咖说税 保留所有权利。

文章版权会计网kuaiji.com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相关课程

职工福利费与劳动保护的区分
职工福利费与劳动保护费是企业用于保障员工权益和提高其生活质量的两种不同的费用,但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   1.概念上的区别:   -劳动保护费,全称劳动保护费,主要是确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安全保护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例如:工作服、各种防护手套、洗衣粉、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以及特殊工种的安全保护用品等。   -职工福利费则是企业为提高员工生活质量体现公司人文关怀专门用于员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项的经费。这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生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如:职工医疗费、供暖补贴、交通补贴等;还包括为解决员工生活困难的安家费、员工直系供养亲属的医疗费、丧葬补助费等。   2.使用范围上的区别:   -劳动保护费通常发生在特定的岗位上,确保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伤害。   -职工福利费则带有普遍性质的福利支出,可以涵盖更广泛的福利项目,旨在提高所有员工的生活质量。   3.税务处理上的区别: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但不得以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而用现金形式发放的劳动保险费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如果将劳动保护费误入职工福利费,可能会导致企业多交税,反之则可能因为少交税而存在被税务处罚的风险。   综上所述,企业在处理这两种费用时需要明确其定义和范围,确保正确区分并合理使用,以避免税务风险。
扫码关注“ 会计小助手公众号
点击菜单“
XXXX ”→订阅即可
(微信需绑定公众号才能成功接收提醒)
2021注会报名入口开通后,将及时给您发送微信通知
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