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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赔偿款需要对方开具发票吗?

2021-01-15 20:15  责编:小周  浏览:1764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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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司是一家速递物流公司,主要经营国内速递、国外速递等业务。提供快递服务时,由于客户包裹发生破损而需要支付赔偿款,支付赔偿款时,是否需要对方开具发票?

快递赔偿款

  答:贵公司因工作不慎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赔偿,客户并没有向你公司销售商品,也没有为你公司提供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因此取得的赔偿款不需要开具发票。贵公司可凭对方开具的收据及包裹破损的照片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28号):

  第十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快递费的账务处理

  支付的快递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快递费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的具体项目: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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