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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末结转增值税销项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2020-12-02 23:17  责编:小小  浏览:1013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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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销售货物时,根据销售额和规定税率计算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称为销项税额。月末结转增值税销项税时,应该怎么编制会计分录?就该问题,本文将作详细解答。

月末结转销项税分录

  月末结转增值税销项税分录

  结转销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同样,企业可结转进项税额,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销项税是什么?

  销项税额是指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向购货方收取的货物增值税税额。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时需要收取不含税价款、销项税额。

  销项税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进项税是什么?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需要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一般纳税人购入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将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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