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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包括哪些?应具备什么能力?

2021-03-01 15:05  责编:  浏览:1094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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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属于法律关系三大要素范畴。对于初级会计考生而言,法律关系主体种类及应具备的能力是比较重要的一个知识点,需要重点掌握。

法律关系主体种类

  法律关系主体种类

  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是初级会计职称的较高频考点。首先能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有这些种类:

  自然人,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因此并不是只有中国国籍的人才能成为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而且还要注意的是税法上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商自然人)和其他个人。

  组织,其中组织当中有法人组织与非法人组织之分。(其中法人组织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组织又可以分为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组织,而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属于非营利组织。而非法人组织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国家,国家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例如,国家作为主权者是国际公法关系的主体,可以成为外贸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

  法律关系主体应具备的能力

  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人。要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应当具备权利能力和相应的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权利能力是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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