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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如何写会计分录?

2021-11-13 18:14  责编:骆骆  浏览:385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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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通常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当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时,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分录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建造时: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什么是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企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自营在建工程指企业自行购买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由其它工程队或单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什么是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应交税费是什么?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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