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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损失怎么做会计分录?

2021-09-25 18:25  责编:  浏览:2246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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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损失,企业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了非正常损失,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建造过程中非正常损失

  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

  1、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工程物资的盘亏、报废、毁损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净损失)

    贷:工程物资

  2、除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会计分录:

  (1)建设期间

  借:在建工程(净损失)

    贷:工程物资

  (2)工程完工后

  借:营业外支出(净损失)

    贷: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是什么?

  工程物资是指用于固定资产建造的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玻璃等),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例如飞机的引擎)等。买回来要再次加工建设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非流动资产。工程物资借方表示工程物资增加;工程物资贷方表示领用工程物资减少。

  在建工程是什么?

  在建工程是指企业固定资产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自营在建工程指企业自行承包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由其它工程队或单位承包建造的工程。该账户借方登记投入在建工程的各项支出增加数;贷方登记工程竣工,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工程成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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