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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房屋押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2021-04-08 16:00  责编:小贤  浏览:580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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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发生的押金业务,一般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和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对于支付房屋押金的情况,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支付房屋押金

  支付房屋押金分录处理

  支付房屋押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押金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押金无法收回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押金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主要有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租入包装物所支付的押金;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等。

  收到押金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也就是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和暂收款项。

  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存入保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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