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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以前年度房产税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2021-06-21 19:10  责编:淋淋  浏览:3282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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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申报纳税的过程中,如果出现漏交税费的情况,则应在年终汇算清缴后向相关部门补交税费,若是企业发生补交以前年度房产税的业务,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补交以前年度房产税分录

  企业补交以前年度房产税的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什么?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的更正。这种错误包括计算错误、会计分录差错以及漏记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在留存收益表(或股东权益表)中予以报告,以税后净影响额列示。对于报表期间之前发生的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将改变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

  企业由于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时相关的会计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由于调整减少或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时的相关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经上述调整后,应同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中。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如为贷方余额时的相关的会计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如为借方余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结转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应无余额。

    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应当调整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实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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