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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工伤保险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1-09-27 16:57  责编:炯生  浏览:942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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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退回工伤保险的会计处理,企业通常设置“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退回工伤保险分录

  退回工伤保险的会计分录

  1、单位垫付费用时:

  借:其他应收款——社保

    贷:库存现金

  2、收回理赔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

  3、如果不退费: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

  支付医疗费给医院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职工医药费

    贷:库存现金

  结转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职工医药费

  职工薪酬包括什么?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具体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其他应收款科目是什么?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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