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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退回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1-02-14 12:55  责编:小彬  浏览:2161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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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经营过程中一般会为职工提供工伤保险的福利,若是发生工伤保险费退回的情况,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工伤保险退回分录

  工伤保险退回的分录处理

  当企业给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发生理赔退费的情况时,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垫付应付职工工伤保险费时,有关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社保

         贷:库存现金

  (2)收回理赔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

  (3)职工工伤保险费不予退回时,所做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

  (4)企业为职工支付医疗费给予医院时,所做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职工医药费

         贷:库存现金

  (5)结转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职工医药费

  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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