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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未到暂估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1-11-14 21:43  责编:  浏览:1733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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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企业发出商品后一定需要开具发票给购货商,但是也会碰到发票未到需要暂估的情形,对于发票未到暂估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发票未到暂估分录

  发票未到暂估的会计分录

  1、月底进货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2、下月初,冲回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红字)

  3、收到发票账单后: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应交税费科目是什么?

  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科目,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库存商品科目是什么?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库存商品具体包括库存产成品、寄存在外的商品、外购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等。已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产品,不应作为企业的库存商品,而应作为代管商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商品备查簿进行登记。库存商品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其方法与原材料相似。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库存商品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可单独设置“产品成本差异”科目核算。

  “库存商品”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产成品实际成本,属于资产类盘存账户,收入产成品记借方,发出产成品记贷方,余额应在借方,表示在一定时期内库存产品的实际成本,也就是企业在该时期内所占用的产成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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