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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承兑汇票怎么写会计分录?

2021-08-19 17:42  责编:晓漫  浏览:1161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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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使用票据作为结算工具,经购货人承兑的称“商业承兑汇票”,经银行承兑的称“银行承兑汇票”。当企业收到承兑汇票时,相应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收到承兑汇票

  收到承兑汇票的会计分录

  1、收到承兑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收到票据抵偿之前的应收账款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2、收回到期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3、背书转让应收票据时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

  4、票据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票据贴现的利息)

    贷:应收票据

  什么是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指办理过承兑手续的汇票。即在交易活动中,售货人为了向购货人索取货款而签发汇票,并经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兑”字样及签章。付款人承兑以后成为汇票的承兑人。

  应收票据是什么?

  应收票据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由付款人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的一种书面凭证。应收票据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按其是否附息分为附息商业汇票和不附息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既可以依法背书转让,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贴现。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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