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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税是什么意思?

2021-10-25 14:54  责编:  浏览:2820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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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教育费附加目的是为了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教育费附加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那么会计中所提到的教育费附加税是指什么呢?

教育费附加税

  教育费附加税的定义

  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两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教育费附加税的计征依据

  计征依据:纳税义务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

  计算公式: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缴纳教育费附加税的账务处理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上缴教育费附加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教育费附加属于税还是费?

  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都是属于税务局征收的费用,不是税种。

  教育费附加费从1986年开始已经征收,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地方教育附加费是省、直辖市、自治区内征收的政府性基金,是非全国同步征收的费种,最早的征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具体征收依据都是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颁布的。

  税与费的区别在于:

  税收具有无偿性,而费则具有有偿性。费是向受益者收取的代价,是提供某种服务或

准许某种作用权力而获得的补偿。

  征收的主体不同。税收的征收主体是代表国家的各级税务机关和海关,而费的收取主体有的是政府部门,有的是事业机关,有的是经济部门。

  税收具有稳定性,而费则具有灵活性。税法一经制订对全国有统一效力,相对具有稳定性,而费的收取一般由不同部门、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具有灵活性。

  两者的使用方向不一。税收收入是由国家预算统一安排使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物资储备、文教、行政、国防、援外等支出,而费一般有专门的用途,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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