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2015年1月1日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对管理人员进行股权激励的方案。协议约定如下:以2014年末的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5年~2017年3年的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4%;员工的服务年限为3年;可行权日后第一年的行权数量不得超过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50%,以后各年的行权数量不得超过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20%。华东公司根据期权定价模型估计该项期权在授予日总的公允价值为 900万元。在第一年年末,华东公司估计3年内管理层总离职人数比例为10%;在第二年年末,华东公司调整其估计离职率为5%;到第三年末,公司实际离职率为6%。华东公司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13%,25%和34%。下列有关可行权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有( )。